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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nd 攝影記錄

過去拍照時常把「記錄」這件事放在心裡,作為拍攝的目的之一,也是一個指導準則。

想要紀錄一個人、一件事、一個地方、一個回憶,所以能記錄的時候就拍照。時間久了之後,回頭看這些照片,卻總是有種感覺,就是「拍這些是在幹嘛?」、「拍這個有什麼有意義?」

印象比較深刻的遺憾,主要是在光華商場。尤其是在光華橋下的舊光華商場,承載了從國中到大學,青春期的大量回憶,多少的娛樂都來自於那時在橋下擁擠不堪又老舊的賣場,又多少的日子、多少夜晚在附近流連。大學時代明知要拆遷了,手上也有家裡的相機,卻因為一時偷懶,沒有拍幾張照片、做個記錄,當下覺得記憶還鮮明沒有記錄的必要,多年之後的現在,卻發現回憶比想像模糊得多,後門的關公廟、中間側門的超人電玩(黑超)、正門的上下樓梯、地下的舊書店等,都在拆遷之後不復存在,而當時青春的回憶也隨著時間的過去而漸漸消逝。

並不是說需要很詳細的記錄,但簡單幾張照片確實可以很好的喚起塵封的回憶,多年以後突然再看到照片,能感受到的喜悅往往超出當下的想像。拍下很多照片確實不是很有必要,可至少要有幾張,重點的記錄重要的事物。不用拍得好,可是要「有拍到」。人的記憶真的是很靠不住的,有照片、影片幫助回憶,絕對是保存記憶的好方法。

有些照片會讓人覺得「拍這個有什麼意義?」就像這篇文章,照片表現的是一種「感覺」而不是回憶,而有些時候,表現的是「回憶」而不是感覺。不同情境使用不同方式表現,拍照可以有不同目的,照片可以有不同用途。留存的照片多了會造成心理的負擔,也造成整理的困擾,有時候卻又是想找回憶的時候偏偏沒有留下照片。人生啊在各個方面都很難面面俱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