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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5th 花錢買體驗/維也納/Ricoh GR3

久違的疫情之後出國旅遊,第一次的歐洲旅行,這次以自助方式出遊,也真的花了不少錢,覺得可以跟「花錢買體驗」這件事拿來一起聊聊。

年輕的時候就是沒有錢(我反覆提過很多次),所有的事情以CP值為第一優先考量,長輩傳下來的觀念也是如此,畢竟以前戰爭結束的年代,全國都在拼經濟,社會飛速成長的大環境下,想的是怎麼打拼、賺錢,比較少著重在花錢這件事上,因為窮怕了,節儉的觀念根深蒂固,生活改善了之後,習慣並沒有跟著改變。

我覺得節儉是美德,到現在為止還是沒有改變,只是這種觀念有一個不好的反作用,也就是在花錢的時候會有罪惡感。花得越多,罪惡感越強,心裡當然不好受,覺得被什麼東西卡住一樣,但反過來說,罪惡感越強,花錢得到的喜悅(快感)也就越大,所以花錢節制也不全然是一件壞事。當然這都是在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才成立。如果入不敷出,還花下與自己能力不符的鉅款,那得到快感的同時,悲慘的人生也已經在眼前。

從物質缺乏開始,花錢買物質是第一個階段。到了物質無虞(或過剩)的時候,花錢買物質已經不再能體會到什麼快感了,還想用錢在生活中取得新的刺激,就自然的會變成花錢買「體驗」。這裡說的體驗主要是指自己以外的「其他人提供的服務」

這當然有很多種方式,例如沒錢的時候想拍人像,多數只能用互惠的方式辦理,攝影師出技術(器材)、model出人,成果則是雙方共享。但沒有付錢的model,要遇到神級正妹機率低,就會比較像練功、交朋友,畢竟人像攝影(我個人認為)model的質素與成品的好壞呈正相關。如果有錢的話,花錢賣model提供的服務(可能包含行程規劃、妝髮、馬內及一個正妹,甚至是更少的布料),只要付出足夠金錢,所有麻煩事基本可以省去,一次到位滿足拍攝需求,得到一組美麗的照片以及快樂的回憶。這就是花錢買體驗很好的例證。沒錢的學生可能要花半年時間努力,有錢的大叔可能一個禮拜就完事,得到的還是更好的體驗。

我並不是說花錢就一定好,而是想提出服務有價,花錢買服務(體驗)這件事本身並不見得就是「不值得」甚或是把錢丟水溝;而是錢拿去買器材,或者錢拿去買服務,哪件事情得到的體驗會比較開心,這隨著年紀、經濟能力的不同,可能會有很大差別。當然買器材也可以是一種體驗,花錢得到買東西的樂趣,也有店員提供的服務,如果你很愛這個店員的話,花錢買他的服務也值得,但這跟我想說的體驗就比較不同。我自己是覺得買物質得到的樂趣已經剩下很少了。極端一點說,同樣有50萬,拿去買一台Leica M11+noctilux 50/0.95,或者買SONY A7M4+50/1.2GM,再拿剩下的40萬去拍100次大尺,哪個比較開心讀者可以自己思考。(如果預算有100萬就當我沒說。)

花錢買體驗也不見得就是很直觀的「買服務」,例如旅行,跟團、包團甚至客製化行程,有旅行社代勞行程、交通、住宿,會省去極大多數麻煩,典型的花錢買體驗,旅遊的體驗。自助旅行少了旅行社的介入,雖然所有事情自己包辦,卻也可以說是買體驗,在旅程當中旅店、餐廳、交通業者提供的服務,也是花錢買來,得到的還有自己從規劃到付諸實現一路走來的所有體驗,沒有比跟團神聖,都是去玩,只是想得到的體驗不同。同樣的是都要花錢。不花錢也可以得到體驗,體驗的定義本來就很廣泛,但這跟我要討論的主題就比較無關了。

這次旅行在回程飛機上遇到一點騷動,飛機迫降在維也納,突然得到原來沒有規劃的半日遊,如果沒有遇到這個意外的話,可能這輩子也沒有機會來到的城市,就這樣加進了我們的旅行。這天的維也納是秋日少有的清朗天氣,陽光空氣乾淨,食物咖啡美味,城市嫻靜優雅。旅途中的意外也是樂趣所在,計畫真的永遠趕不上變化,沒有花這大把鈔票,人生也不可能有這種體驗。我覺得很貴,但是很值得。特此紀錄。

本篇照片全都由GR3拍攝,因為行李還在飛機上無法拿下來,體力也無法負擔更重的相機了,最終能依靠的還是GR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