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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th 買買東西

巴黎左岸

從歐洲回來以後,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花了很多旅費感覺麻痺,又或者本來就是成長的自然過程,對於許多單價比較高的單品,會覺得不如就買。

許多看了幾年甚至十幾年的單品,最近考慮幾天就下單,(更有看一個禮拜就買的),好像那些日子的猶豫都是培養自己審美(或是決斷)的養分,為了促成現在的自己,經過這麼多年的累積,有了這些新的單品,似乎自己這個人又變得更完整,當然沒有這些單品日子也還是過得很好,有了這些單品之後心靈變得更富足(?),卻也在另一層面造成心理的負擔(擁有的負擔)。

在詹宏志《旅行與讀書》當中有個章節,寫到在印度旅行時與一個地毯商人的對話,個人覺得堪稱經典,這個說法或多或少也影響了我對於買下高單價單品的想法,節錄如下:

他說:「所以,先生,人生是短促的,我們的錢財留著要做什麼用?地毯也可以不買,它並不重要。但如果覺得它漂亮,也何妨可以買,您也只會佔有地毯一小段人世間的時間,如果您真心喜愛它,這短暫就是永恆,這是詩人的真意,不是嗎?」

詹先生在到印度的第一天就買下了這個地毯,價格不低,雖然從結果來看還是被商人的花言巧語給矇騙了,但在當下自己覺得這個地毯有這樣的價值,即使買的價格高了,又何嘗不能說買得物有所值?畢竟商品有他的市價,但有行無市這樣的情況本來也很普遍,高單價的物品不見得就賣得出去,相反地低單價的物品也未必就不值高價,一樣物品的價格其實可以是很主觀。

例如買車,如果預算150萬-200萬,其實可以不用考慮太多所謂「值不值得」這樣的事情,畢竟如果要買最超值的選項,那預算80萬左右買Toyota corolla cross的CP值顯然高過太多,會捨棄CC而選擇買150萬以上的車,為的就不只是這個車子本身的價值,更多是為了買下來之後可以帶給自己的除物質以外的好處,比如虛榮心,爽度,還有開心。也就是,買東西,如果不是買CP值最高的產品,買了超出行情的價格,多花的錢其實不是花在物品本身,而是花在自己的「感覺」,是為了「喜歡」而買。(如果不是為了喜歡而買貴的話就另當別論)

無論如何,花錢要考量自己的經濟能力,入不敷出絕對是不行的,借錢來買奢侈品更是不行,這是基本原則。打破了這個原則,等著的只會是悲慘的人生。除此之外,經濟能力許可的範圍內,買一些高單價單品,即使只為了自己開心,即使會有罪惡感,也沒什麼不可以。難處就是要跨過自己覺得「捨不得」、「不值得」的那道心理障礙。跨過去之後,海闊天空。

下面放一些巴黎塞納河左岸、右岸的街拍。都是自己喜歡的照片。使用的相機是Ricoh GR3/Fujifilm X100V。去到了憧憬已久的巴黎,這次著實拍了不少照片。可能放也放不完,也沒有必要全部放上來。這是我的經歷,我的回憶,有過就好,有機會分享也就夠了。即使只是一小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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